上海市财政局人员分工
局长:负责全面工作,直接领导副局长、总会计师、预算科科长、国库科科长等部门负责人。
副局长:分管财政监督、国库管理、 *** 采购等工作,直接领导财政监督科科长、国库科科长、 *** 采购中心主任等部门负责人。
总会计师:负责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工作,直接领导财务科科长、资产管理科科长等部门负责人。
其他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预算科、国库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企业科、金融科、综合科、法规税政科等部门的日常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预算科科长:负责预算编制、执行等工作,具体对接各区县财政局,做好预算安排和调整工作。
国库科科长:负责国库资金管理、财政资金调度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拨付。
社会保障科科长: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使用。
经济建设科科长:负责经济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更大化。
农业科科长:负责农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使用。
企业科科长: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的财务服务。
金融科科长:负责金融行业的监管和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的财务服务。
综合科科长:负责财政资金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更大化。
法规税政科科长:负责财政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财政工作的合法合规。
其他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部门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以上分工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我们将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除了以上部门负责人外,上海市财政局还有以下工作人员分工:
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包括文秘、会务、档案、财务、后勤等事务;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市财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监督处:负责财政监督工作,包括对市本级和区县财政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市本级预算单位执行预算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
税政处: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协调税收收入征管工作。
条法处:负责财政法规的审核和解释工作,处理涉及市 *** 的法律事务。
绩效管理处:负责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工作,对市本级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和评价。
*** 债务管理处:负责 *** 债务的统计和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信息处: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推进金财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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