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企业取得的,不需要缴纳税款的收入,在我国的税收制度中,不征税收入的范围是相对明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财政拨款:各级 *** 对企业的拨款,包括无偿拨付的各类财政资金,如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 性基金:这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 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和 *** 性基金,这些费用和基金通常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和设施而设立的,用于弥补 *** 在教育、医疗、交通等方面的支出。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这是指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不属于上述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 性基金等征税范围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在会计核算上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企业应当关注不征税收入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规定,避免因违规使用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除了上述内容外,对于不征税收入的范围,还有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和规定,对于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可能还存在其他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和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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