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采购单位、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的 *** 采购活动,提高采购透明度与公平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者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强化监管,规范操作,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 *** 采购活动的监管,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 *** 采购应注重效益,通过科学合理的采购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
采购方式及要求
1、集中采购: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确保纳入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优良、价格合理。
2、电子化采购: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推进 *** 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3、单一来源采购:对于市场无法满足需求的专用设备和无法通过招标方式获得的特定商品,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采购要求。
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反 *** 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各级财政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 *** 采购谋取私利,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3、鼓励社会公众对 *** 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附则
1、各采购单位、供应商应认真学习 *** 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和培训,确保各单位、各供应商熟悉和掌握本通知内容。
3、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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