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交流,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和福建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厅挂职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挂职目的
挂职工作是我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干部交流,拓宽干部视野,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挂职工作也是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挂职干部的参与,推动我省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挂职对象和条件
挂职对象为我厅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挂职时间为一年,原则上安排在省内其他市县或部门单位进行,挂职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
2、具备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挂职岗位的工作需要;
4、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挂职方式及安排
挂职方式分为交流挂职和选派挂职两种,交流挂职是指我厅干部与其他市县或部门单位干部进行互换;选派挂职是指我厅干部被选派到其他省市或部门单位进行学习锻炼,具体安排如下:
1、挂职时间:挂职时间为一年,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挂职岗位:挂职岗位应符合挂职干部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确保挂职工作能够取得实效;
3、挂职期间待遇:挂职干部的工资待遇不变,由我厅和挂职单位共同承担相关费用;
4、挂职总结:挂职期满后,挂职干部应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挂职期间的收获和体会,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组织领导
为确保挂职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厅成立挂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挂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我厅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处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
为确保挂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厅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挂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挂职干部的工作表现、挂职期间待遇的落实情况、挂职总结报告的提交情况等,如发现挂职干部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福建财政厅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以上方案请各位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予以支持,共同努力,推动我厅挂职工作取得实效,为福建省财政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福建财政厅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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