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按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如果低于,适用公式计税。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中的9级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因级数的不同而不同,具体为:
(一)年终奖不超过36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二)年终奖在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25;
(三)年终奖在144000元至348000元的部分,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20%和1690;
(四)年终奖在348000元至55488元的部分,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25%和3192元;
(五)年终奖超过55488元的部分,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0%、4410元。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单独计税的情况,如果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应一律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当中,合并计税。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的注意事项:
(一)对于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时,一律以雇员该月所有的应计薪金所得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的原因发生调动差旅费、搬迁费而一次性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一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处理;
(三)对于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用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扣除后的余额作为该级次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依据;
(四)对于雇员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该奖金收入在形式上应视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个税计算公式适用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况,对于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的,应一律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当中,合并计税,同时还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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