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在会计中,存货通常通过以下科目进行核算:
1、"库存商品":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提供销售的成品,库存商品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存货,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等。
2、"原材料":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原材料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
3、"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4、"在途物资":在途物资是指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一般通过"在途物资"科目进行核算。
5、"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加工,在加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材料或备用品等。
6、"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是指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应按存货可变现净额与存货成本之间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上是存货中常见的会计科目,但具体科目设置可能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进行存货核算时,需要注意区分不同科目的核算内容,以便准确反映企业的存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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